都市中文网 > 盛唐余烬 > 第二百四十四章 大娘

第二百四十四章 大娘

作者:哥来打酱油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夜的命名术医妃惊世妖孽狼君别乱来帝宠娇颜:皇上,求放过!兵王归来海贼王之蓝色魅影农家小辣妻摄政王的医品狂妃重生最强女帝帝君,你家夫人又爬墙了

一秒记住【都市中文网 www.dszww.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李白眯着眼睛,用一种半醉的口吻说道。

    “幽州各处,都在传诵东平郡王的恩德,特别是那些异族人,人人心中只有他安禄山,而没有天子,他收买人心做什么?他广积粮草做什么?每天都有一车车的皮毛、生铁运进城,这又是为什么,他将那些善骑射的草原部民尽皆编入伍,在城中纵横骑啸,还扬言要将汉将尽皆换成蕃将,当地官吏人人心惊,有异议者不是被贬斥就是逐离,所见所闻,不敢深想,你们说,他想做什么?”

    众人的惊异各不相同,孙大娘与南霁云全都写在脸上,而刘稷更多的则是在心里,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件事情,会以这种方式,从这样的一个浪漫主义诗人的嘴里说出来。

    没人将那两个字说出来,因为不信,连他自己都不信,离着历史上的变乱还有两年多,安禄山一步步做着准备,再也正常不过,什么迹像都没有,才是咄咄怪事。

    可就算他们相信有用么,大唐只要有一个人不信,就等于全天下都不信,这人便是李隆基,因此,安禄山需要取信之人只有他。

    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为奇特的造反经历,连他的族兄都举报他意图谋反,连他的手下都逃出去告之细节,偏偏李隆基就是不信。

    对于这种迷之自信,后世刘稷的推断是大唐当时正值鼎盛,李隆基根本不怕!

    或许在潜意识里,他还盼着有人能跳出来,给自己找点麻烦,好让日子不那么无聊。

    从天宝十一载末到天宝十四载这几年,基本上可以用“平淡”两字概括完。

    如今身在局中,刘稷有个更为直观的感觉,李隆基或许有把握,自己活得比安禄山还要长,以他的自信,任何人在天子这种无条件宠信之下,都是生不出反意来的。

    至少刘稷自认,自己做不出那种事,枭雄,果真不是人人都做得。

    席间一片沉寂,盖因对方的话太过惊人了,他们几个都是江湖人士,对于朝局看不懂,自然也没什么话好说。

    于是,刘稷猛然省觉,自己是唯一的一个局内人。

    “先生是从范阳来的?”

    老头没答话,宗四娘从外头端了盘切好的羊肉进来,接口说道。

    “去年,我同家夫游历幽燕,在范阳停留了数月,今年十月方返。”

    原来如此,他记得起来,李白与这位宗四娘子续弦,正是在去年,感情两人是蜜月旅行啊。

    宗四娘接着说道:“这些肉肴,还有一些好酒,都是外头的军士送来的,应该出自你的授意吧。”

    “不速之客,怎好空手上门。”

    刘稷的话,让老头眼中一亮。

    “好酒?”

    “真是好酒呢,似乎还是西域产的呢。”话不多的南霁云伸了伸鼻子,吸了两口。

    “本地土产,不值一晒,不过嘛,喝这酒得有规矩。”刘稷伸手按住坛子。

    老头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孙大娘和南霁云都是好奇地看着他。

    “关中四绝,小弟有幸结识其三,若是能一睹绝技,酒肉我出了又有何妨。”

    老头一听,立刻去抢那坛酒。

    “你我斗过一场,什么都看过了,某可以喝吧。”

    刘稷没有放手,冲他一摇头说道:“先生是诗,不是剑,不算。”

    “诗是吧?”老头按着几案站起来。

    “新诗。”刘稷看着他,笑了。

    老头给了他一个“你居然敢小看我的眼神”,背着手沉吟了片刻,突然一张嘴,发出一阵高亢的声调。

    唱!

    “远别离,古有皇英之二女,乃在洞庭之南,潇湘之浦。

    海水直下万里深,谁人不言上离苦?

    日惨惨兮去冥冥,猩猩啼烟兮鬼啸雨。

    我纵言之将何补?

    皇穹窃恐不照余之忠诚,雷凭凭兮欲吼怒。”

    刘稷听得呆住了,唐人即兴而歌,可谓是席中一景,有时候还会跳舞,一群人围成一圈,绕着中庭载歌载舞,而且都是大老爷们儿,他见识过很多次,可这回不一样,那可是李白。

    孙大娘和南八拿着竹著在盘子上有节奏地打着拍子,李白的歌声一转,变得低沉了许多。

    “尧舜当之亦禅禹。

    君失臣兮龙为鱼,权归臣兮鼠变虎。

    或云:尧幽囚,舜野死。

    九疑联绵皆相似,重曈孤坟竟何是?

    帝子泣兮绿云间,随风波兮去无还。

    恸哭兮远望,见苍梧之深山。

    苍梧山崩湘水绝,竹上之泪乃可灭!”

    到了最后,再度转向高亢,长长的拖出一个悲音,如泣如诉。

    刘稷的造诣不深,听不出这算是诗、歌还是赋,可是却听出了其中的意思,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确宽容,写成这样都不怕被人告发,想想被称为士人典范的大宋,还有乌台诗案呢。

    一曲即罢,老头又恢复了之前的神态,不由分说地抢过他的坛子,一掌拍开泥封,先是伸头进去闻了闻,然后再将酒出来,一股紫色的液体连着扑鼻的果香,在那个粗瓷大碗中荡漾着。

    “三勒浆?”南霁云诧异地问道。

    “没见识,这是西域葡萄酒,要配上夜光杯才应景呢。”

    李白拿着碗在那里荡来荡去,一脸的陶醉:“天宝五年,某为御前待诏,曾蒙至尊赐下一斛,用的便是波斯琉璃夜光杯,可惜,惊鸿一瞥,多年未尝了,没想到今日得见,不枉不枉啊。”

    刘稷懒得搭理他,目视孙大娘,后者豪爽地站起身,拔剑在手,手腕一翻,长剑如同有了生命般,掀起层层光点。

    他们所在的屋子仅有十步见方,孙大娘的脚步几乎没有动弹过,纯靠腰力、臂力和腕力,招式比起之前的老头,更要轻灵和迅捷许多,到了最后,浑身都被一个白色的光圈包裹着。

    刘稷眼都不眨地盯着她的手势,却几乎看不出对方是如何出招收招的,两人真要对阵,只怕结果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如何,看清了么?”孙大娘挺身收势,长剑被她执在手中,靠在背后。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刘稷脱口而出,脑子里突然灵光一现,诧异地说道。

    “你不姓孙,而是复姓......公孙。”